中新网杭州11月18日电(郭其钰)程序员马某离职后,仍然掌握原公司账号信息,利用技术专长盗取该公司资金,面对警方抓捕还激烈反抗,咬伤辅警。记者18日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起诉的被告人马某盗窃、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马某获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出生于1990年的马某大学本科学历,是一名程序员。2018年8月,马某入职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没了工作,又对公司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便萌生了报复“老东家”的念头:“用写代码的方式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一般人发现不了,我心里有成就感。”
任职期间出于项目测试需要,马某曾模拟运费理赔流程,编写代码将公司账上的钱转入个人账户,因此马某掌握该公司系统的源代码,这段代码又包含了公司微信商户号的密钥和数字密码。
按照规定,技术人员离职时必须对公司代码保密,并且退出公司账号,马某却未遵守该项规定。他找到保存在私人电脑上的源代码,又照着公司业务流程编写了一段能够给自己微信账户转账的代码,并设置这段代码定时运作,每运作一次就能给自己的微信账户转账几百元。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月8日期间,马某通过上述方式秘密转账553笔钱到自己账户,共计21万余元。
2021年3月11日晚,公安民警、辅警3人来到马某家门口,对其进行抓捕。在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后,马某非但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奋力挣扎、企图逃跑,并在反抗过程中将一名辅警的左侧小腿咬伤,构成轻微伤。
归案后,马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赔该网络科技公司损失。
检察官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法院审理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妨害公务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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