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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获悉,日前,江西省与广东省正式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标志着东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迎来新的跨跃。
东江发源地位于我省赣州市,在江西境内流域面积为3532.6平方公里,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担负着香港、广州和深圳人的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是政治水、经济水和生命水。保护东江源水质优良,一直是江西、广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心愿。
江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东江源头生态保护,2016年10月,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积极推动下,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赣粤两省签订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启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首轮生态补偿成效显著的基础上,赣粤两省于2019年底签订第二轮协议。协议签订六年期间,源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东江流域出境水质保持100%达标,获得中央奖补资金15亿元,广东省横向补偿资金6亿元,我省财政配套安排6亿元,共下达东江源区补偿资金27亿元。
为推动实施第三轮东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建立流域补偿长效机制,2022年以来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与广东省有关部门开展多轮磋商并共同起草补偿协议。此次签订的第三轮补偿协议,工作要求更高,将东江赣粤交界断面下泄水量和下泄流量纳入了考核范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逐步从单纯水质补偿转到对生态产品存量维护和增量提升的补偿;资金用途更广,将补偿资金用途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治理调整为用于支持源区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广泛、更经济的模式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目标。第三轮东江流域补偿协议的签订,将有力保障东江流域出境考核断面水质稳步改善,有利于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加速转化,为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供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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